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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ytao - 學校公告 | 2021-10-07 | 點閱數: 740
  • 本市各國小執行各學期間「小小美術家」認證獎勵活動

)為鼓勵本市國小學生參與美術創作,本局每學年度期初請南門國小協

      助發送各校每位入學新生1本「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樣式詳附件

      1),每次累積滿3個認證章,即可獲得學校頒發之階段認證獎狀1張,

      每年至多可蓋認證章2枚(6件作品),由各校逕行認證與頒發校內獎

      。獎狀格式並請各校逕南門國小網站下載獎狀格式,逕行印製頒發

      (路徑:臺北市中正區南門國民小學 / 常用網站 / 學生學習 / 臺北

      市兒童美術創作展 / 獎狀格式)。

(二)各校獲頒高階獎狀學生可獲本案計畫專屬獎品1份(每位國小學生限領

      1次),由本局委託南門國小製發,於本計畫110學年度函請各校填報

      附件10「第9次認證名冊」及請受獎學生填寫附件11「9次認證心得感

      想」後,併決選送件資料送繳南門國小委請廠商製作後,統一通知各

      校領取,各校領取後請逕行頒發獲高階認證學生。

)各校獲頒高階認證獎狀後仍持續創作認證獎勵學生,獲校內依附 

   件1「『小小美術家』認證獎勵」核定通過第10次認證起,其參與各年

      度兒童美術創作展(以下簡稱美創展),無需參加校內初審及複審作

      業,直接參與決選報名作業。

)各校於學期間指導學生參與本案「小小美術家」認證獎勵之作品倘

   後續希能參加本計畫110學年度兒童美創展初審、複審及決審評選作

   業,建議相關作品能事先依本計畫下述獲獎作品展覽送件規定說明,

   於學期間指導學生創作,降低本計畫執行的複雜程度與維護學生學習

   權益。

校內初選辦法:

1.學生於目前就讀學校辦理初審報名期限內,挑選自己創作的3件或6件作品,填妥報名表(附件2)、作品標籤(附件3)後,將附件2「報名表」用迴紋針或其他不會破壞作品的工具/文具,夾於作品上將附件3「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交給各班的導師,參加初審。

2.各導師請於校內初審作業期限內,在班級學生所送填妥的「報名表」(附件2)上初審作業欄位,勾選通過項目、評審結果並簽名。

3.於收件期限內,繳交至本校教務處:110年10月07日至110年11月08日止。

作品送件須知-本案決選報名作品送件時應符合以下規定,未符尺寸者,一律不予受理審查及評選。

  1. 學生個人創作,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以平面創作為主,立體作品請作品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
  2. 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水墨作品務須襯底)。
  3. 作者請在報名表「小小美術家的話」欄框中,寫明創作每件作品的想法。
  4. 每件作品均需填寫附件2「報名表」,用迴紋針或其他不會破壞作品的工具/文具別於作品上將附件3「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務處教務組長:陶瑞卿老師,連絡電話:02-2733-5900*1102

聯絡信箱:bettytao@hpees.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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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小美術家徵選計畫 公告版.do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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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