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111學年度第11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決議。
一、特教科代理教師:正取1名,備取0名。
正取:謝○馨。
備註: 正取者請於112年8月31日(星期三)上午12時前,攜帶全部學經歷證件正本至和平實小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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