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工作計畫及報名表單(詳見附件檔案)。
壹、說明
一、請家長自行下載填寫,並於報名時攜帶必要之表單與各類別所需之證明文件,務必備齊證明文件後,再到本校學輔處辦理報名。
二、若必要文件有所缺漏,可能會有退件、必須補上文件才能報名。
三、為了學生的權益,建議不要等到最後一天才報名,避免因退件而錯過報名。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108年12月2日上午9點至108年12月13日 下午4點;本校聯合辦公室。
貳、注意事項
一、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請攜帶有「詳細記事」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二、報名資格規定學生需「設籍臺北市 (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 ),年滿六足歲之身心障礙學齡兒童民國 103 年9月1日前出生(含9月1日當天)」。
三、設籍臺北市兩年以下之家長,若要報名班型意願為「特教班」者,請務必詳閱「實際居住說明書」,出具實際居住證明文件(如:房屋權狀、水電費繳納證明、租賃契約等)。
參、班型簡易說明
一、分散式資源班:學生就讀普通班,依需求抽離部分課程至資源班上課(本校為分散式資源班)。
二、集中式特教班:學生上課直接在特教班中。
三、特教學校:如啟聰、啟明、啟智、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等。
若有其他疑問,歡迎洽詢學輔組黃老師 ,電話:(02)27335900分機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