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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鈺筠 - 學校公告 | 2019-11-12 | 點閱數: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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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市民第三胎以上子女就讀國民小學教育補助金申請注意事項
 
一、所謂第三胎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並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三位以上子女。
二、同時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發給教育補助金:
(一)設籍本市,領有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核發之第三胎以上子女證明卡。
(二)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一至六年級。
(三)補助金額為1000元整。
三、本補助金之申請、審核及撥款方式如下:
(一)本補助金依學年發給,申請者應填具申請表,一年級及新轉入生應粘妥第三胎證明卡正面影本及檢附戶口名簿影本;二至五年級家長可簡化申請流程,填具申請表即可。於108年11月22日前交回教務處申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學校受理審核通過並向教育局申請後,於春學季開學後辦理本補助金發放。
四、具備資格尚未取得「臺北市市民第3胎以上兒童證明卡」之學生,請家長儘速攜帶國民身分證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臺北市市民第3胎以上兒童證明卡」申請。
五、如有洽詢事宜,請電教務處潘鈺筠老師27335900轉1114。
 
煩請留意以下事項:
※請一年級及新轉入生新申辦者填具附件一申請表(粘妥第三胎證明卡正面影本及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附件三學生領據,交至聯合辦公室教務處。
※請二至五年級學生填具附件二申請表及附件三學生領據,交至聯合辦公室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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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8學年度第三胎補助金發給注意事項-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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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8學年度第三胎補助金發給注意事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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